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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2025年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4-12-09 14:5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5年沈阳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2025年我校采用系统报名开展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生人数和专业

1.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20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人数。各专业招生计划不定,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的录取人数。

2.申请者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不超过六项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文史类专业的考生,语文和社会两门课程学测成绩都须达到均标级以上;申请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数学A(或数学B)和自然两门课程学测成绩都须达到均标级以上。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3 1日至331

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202541日至514日。

(一)审核阶段 41-420

202541日起将审核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420日前考生可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51日之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考核通知。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421-514

审核完成后,我校可根据需要增设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届时将通过预留的电子邮件通知考生。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可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1. 最低录取标准

申请文史类专业的考生,语文和社会两门课程学测成绩都须

达到均标级以上;申请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数学A(或数学B)和自然两门课程学测成绩都须达到均标级以上。

   2.我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增设笔试或面试。

 (二)录取安排

   考生须于5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考生于5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我校于6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621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在6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或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但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八、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提前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便在面试时出示。

  2.沈阳大学不收取申请、面试等任何费用。

  3.除本简章外,沈阳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4.艺术专业暂不招生。 

  九、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2.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6-24-62268729

  电子邮件:ieec@sy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

           沈阳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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