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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05 10:10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提升教师的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及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学校申报选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留学期限

计划选派访问学者及博士后。其中,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方式

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派出,二是地方创新子项目派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要求,辽宁省继续加大地方创新子项目支持力度,减少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选派名额。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查看。

2.申请人员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3.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本年度开始施行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人需同时符合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见附件)相关要求。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单独考核要求,申请人需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四、项目申报及时间安排(含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

请有申报项目需求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站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相关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我处。

◆网上申报时间:51日 — 1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511

联系人:郑金兰

联系电话:62268730

邮箱:jinlan0503@163.com

地址:4号楼205

 

附件: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章(第一批)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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