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处收到来自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邮件通知,经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审核,我校提交的成为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正式获批。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旨在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地学科人才。项目实行 “先立项,后选派”的管理模式,项目实施单位在获批立项申请后,可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人员的选拔与派出。
下一步,学校将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为依托,针对特色高校专项开展项目选拔与申报,在广泛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大力培养创新型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